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306民初307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被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公司职工,现住淄博市张店区。 原告***与被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立案后。2019年11月22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崔景禹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韩玲玲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