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敦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偿还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53750元、利息、罚息及复利103118.41元,合计356868.4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2019年10月15日至本金还清之日的利息、复利,继续由***按照年利率13.36%承担,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54元、公告费560元(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12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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