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121000元; 二、被告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22344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50元(原告已预交3445元,被告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已预交305元),鉴定费2380元,共计6130元,由原告***负担332元,由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负担2380元,由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担34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