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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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申请人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在建设银行日照铁路支行37×××07账号的22万元存款予以冻结。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付。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1年,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申请人撤诉或债务已经清偿的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的效力消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