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濮阳市鲁西化工运输有限公司 石家庄智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425执保387号之一 变更保全申请人:石家庄智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 变更保全申请人:***,男,住***。 被申请人:濮阳市鲁西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于洪波职务:执行董事。 保全申请人濮阳市鲁西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家庄智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鲁1425财保9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的车辆。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缴纳100000元保证金作为其他等值担保财产,请求解除保全标的物。 解除对被申请人***驾驶的石家庄智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冀AXXXX/冀AXXXX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颜静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魏松瑞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