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纠纷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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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申请人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000元和截止2019年11月13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11319.54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罚息、复息(以年利率24%为限),被申请人***负连带责任。 申请费694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