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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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 深圳美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孝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73880元,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88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负担1647元,由原告***负担14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