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嘉兴市秀洲区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嘉兴市环球汽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对被告嘉兴市环球汽贸有限公司享有2110827.95破产债权,该债权的清偿顺序劣后于普通破产债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843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