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市荣台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3民初185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云泽,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烨,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烟台市荣台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烟台市荣台装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爱国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高丽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