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市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合肥市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投资款100万元,并分别以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各一个月,自2019年5月1日起以100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至款清时止。

本案受理费13918元,减半收取为695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02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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