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04民初631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个体,住***。 被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太平,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3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吕洪涛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法官助理张晓蕙 书记员赵媛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