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阜宁东益新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告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0000元予以解除冻结(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东亭支行;户名:江苏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号:11×××90);

二、对阜宁东益新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名下苏J×××××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予以解除查封。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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