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济南聚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济南聚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本院(2018)鲁0112执1498号案件中的应收案款6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济南聚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4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

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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