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利普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乡县邦赛电动车有限公司 山东梅亿邦赛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梅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梅亿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济南利普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济南利普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