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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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法库县财富苗圃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腾退占用的原告法库县财富苗圃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范围(东至徐福胜枣林地,南至老杨大沟南岸,西至山顶老东道,北至老戈大沟北岸)内的约2.5亩土地; 二、驳回原告法库县财富苗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30元,减半收取66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