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法库县财富苗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腾退占用的原告法库县财富苗圃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范围(东至徐福胜枣林地,南至老杨大沟南岸,西至山顶老东道,北至老戈大沟北岸)内的约2.5亩土地;

二、驳回原告法库县财富苗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30元,减半收取66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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