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清市和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临清市恒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临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扣划被执行人临清市恒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清市和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锋、许雯倩、周红志的银行存款350万元至临清市人民法院,(本院开户行:农业银行临清支行,账号15×××94)。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