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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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通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川1921执1453号 李尚江: 重庆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尚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22。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22元。其中,本金1202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元。本院已于2018年12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重庆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至此,重庆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921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