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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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简阳市宏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简阳市宏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简阳市房屋(证书编号:川2018简阳市不动产权第0020734号,建筑面积108.81㎡)在价值60720.48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 二、对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简城镇房屋(合同备案号:201510120000511)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627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