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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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金华市宝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702执5187号 周国东、李德有、池广: 申请执行人金华市宝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国东、李德有、池广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件,(2019)浙0702民初58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华市宝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9月0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702执518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