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金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苏州金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款项89000元及违约金(以89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8日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25元,由被告苏州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