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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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宜昌市南山悦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650元,本院退还原告宜昌市南山悦小区业主委员会。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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