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迁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283民初523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小东,迁安市新世纪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善继,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艳艳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花艳艳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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