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告***银行存款1756303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二、查封原告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鲁B×××××担保车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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