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隆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榆中恒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甘肃隆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要求甘肃隆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劳务工程款329318元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甘肃隆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预交的本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甘肃隆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预交追加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93元,甘肃隆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反诉费2312元,由双方各自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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