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英瑞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英瑞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以13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以5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自2017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以13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月利率5‰计算);

四、被告北京英瑞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被告北京英瑞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六、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被告北京英瑞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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