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盛德基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廊坊市铭顺石油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盛德基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两处房产以第二次保留价作价27941579.86元,扣留本案受理费86385元、执行费93400元、律师费100000元后交付申请执行人廊坊市铭顺石油经贸有限公司抵偿借款本息26193911.83元和以借款本金26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2645%上浮30%计算2019年7月6日至2020年6月23日止的利息1467883.03元。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3号1号楼5层西段办公501房产和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3号1号楼5层西段办公502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廊坊市铭顺石油经贸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廊坊市铭顺石油经贸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