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拍卖被执行人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泗洪县魏营镇冀州路东侧1幢、2幢厂房及相关附属。 二、责令被执行人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房屋内相关人员在2019年12月30日前迁出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