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明市瑞泽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403民初101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三明市瑞泽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泽颖。

原告***与被告***、三明市瑞泽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傅瑞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王昙琳

书记员王冰琴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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