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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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闽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平市起航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闽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7515元(户名:福建闽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吉祥支行,账户:14×××50)。 案件申请费1407.58元,由申请人南平市起航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