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卫恒基伟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恒基伟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余新维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卫恒基伟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恒基伟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4221272元及相应利息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卫恒基伟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恒基伟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恒基伟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卫恒基伟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33.4%的股权;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中卫恒基伟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恒基伟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