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萍乡市美孚伦石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281民初1810号 原告:***,男,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莫进金,湖南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冰波,湖南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男,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 被告:萍乡市美孚伦石化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树望,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萍乡市美孚伦石化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交纳通知书后,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何昌炎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陈茜静 书记员陶纯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