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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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山西德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提取、扣留被执行人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储蓄业务单位的存款本金352962.03元,执行费5194元,共计358156.0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二、对上项不足清偿的部分,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等值财产。 三、执行中的实际支出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9-05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