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烟台天耀置业有限公司
烟台华兴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信东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适用本院(2017)鲁0602民初6994号民事判决(借款标号00232-6、本金10703元、借期内利息128.44元;借款标号00232-21、本金4389元、借期内利息52.67元;)。

申请费321元,由被告烟台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并由被告烟台华兴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天耀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05-17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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