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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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在水一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88元,本院依法予以退回。财产保全申请费295元,由原告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在水一方社区居民委员会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七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