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昆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 云南新伦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航盾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云南航盾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货款832870元,并承担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78元,减半收取6289元由被告承担,余6289元退还原告,保全费4984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申请执行期限为判决生效后二年内。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