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三志物流有限公司
昆明立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7101民初188号

原告:昆明立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住所:昆明市东聚小车汽配城B9幢7-8号。

法定代表人:谢世周,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赟琦,云南同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云南三志物流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阳街道办事处彩龙街三志物流园内A栋101号。

原告昆明立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三志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昆明立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昆明立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以与被告云南三志物流有限公司基本达成一致为由于2020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案按原告昆明立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亮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周文文

书记员向梦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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