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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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万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云南万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400400.00元并支付以该借款为本金自2016年1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160.00元,由原告***负担24757.00元(已交),由被告万洲公司负担17403.00元(未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2-03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