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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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从曲库内删除名为《不屑》、《地球上最浪漫的一首歌》、《玩具枪与玫瑰》、《我不要长生不老》、《总冠军》、《狠不下心》、《小薇》、《雨衣》、《长假》、《海浪》、《那么爱你为什么》、《谁能让时间倒转》、《麻糬》、《爱一个人恨一个人》、《明天我要嫁给你》、《舍不得把眼睛睁开》、《爱江山更爱美人》、《得意的笑》、《ByeBye》、《爱错》、《自由》、《爱像大海》、《裙摆摇摇》、《童年》、《彩虹》、《对不起我爱你》、《如果有一天》、《闪亮的星》、《丝路》、《我喜欢》、《喜悦》、《我只为你乖》、《打了一把钥匙给你》、《到处乱走》、《候鸟》、《成全》、《很爱很爱你》、《后来》、《收获》、《大家来恋爱》、《关于你的歌》、《手放开》、《眼底星空》、《远走高飞》、《你明明爱我》、《红太阳》、《飞翔》、《风筝》、《伤痕》、《为你我受冷风吹》的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2200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8元,减半收取为279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104元,被告合肥市糖果娱乐有限公司负担1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