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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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 二、江苏福瑞德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江苏福瑞德光电有限公司负担8800元,***负担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江苏福瑞德光电有限公司负担5500元,***负担4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