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仼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福建恒晋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仼纠纷 |
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福建恒晋实业有限公司在邵武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土地保证金970000元。 二、冻结担保人林威、李海妹所有的位于邵武市及杂物间(所有权证号:房权证邵武字第××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