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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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金马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安徽金马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所签订的购销合同。 二、被告安徽金马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原告购货款损失53200元,并双倍返还原告***定金计款536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38元减半收取1219元,由被告安徽金马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上诉金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账号:52×××12;全称:驻马店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专户),并将交费凭证原件递交我院,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7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或仍未递交费凭证原件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