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衡阳市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湖南康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作出的(2018)湘0406民初150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二年内,可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6-29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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