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辽1282民初600号

原告:***,男,满族,****年**月**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

被告: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开原市经济开发区诚信路26号。

社会统一代码:912112825613530090。

法定代表人:刘加敏,系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杨锐,系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给付工资款50721.79元;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于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间在被告处工作,被告欠原告50721.79元工资款未给付。现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原告诉至本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欠款9000元,其他诉求原告自愿放弃。

案件受理费534元,由被告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此外无其他纠纷。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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