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武汉楚樵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询武汉楚樵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 二、冻结武汉楚樵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5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武汉顺丰冷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