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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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赤壁宏通高压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力丰机械有限公司 赤壁市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骗取出口退税罪 |
法院 |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单位武汉力丰机械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费红金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单位武汉力丰机械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45000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