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亚青机械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无锡市亚青机械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29元,财产保全费2270元,合计5999元(此款已由无锡市亚青机械厂预交),由无锡市亚青机械厂负担。

裁判日期 2020-6-1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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