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
泉州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贵州研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泉州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福州师大支行账号为42×××21的账户3982152.56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号为35XXXX09的账户3982152.56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3-3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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