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 泉州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贵州研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泉州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福州师大支行账号为42×××21的账户3982152.56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号为35XXXX09的账户3982152.56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3-3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