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南通通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苏0602民催13号 申请人:南通通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秦丽,职务总经理。 申请人南通通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8月22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一、宣告申请人南通通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90400041/21028971、票面金额人民币50000元、出票人南通通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收款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8年5月2日、付款日期2018年6月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南通通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900元,由申请人南通通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