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拆解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大盛渔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船舶拆解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闽福州渔80016”轮2015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助款225692元归原告福州大盛渔业有限公司所有。

本案案件受理费468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34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24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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