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拆解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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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州大盛渔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船舶拆解合同纠纷 |
法院 | 厦门海事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闽福州渔80016”轮2015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助款225692元归原告福州大盛渔业有限公司所有。 本案案件受理费468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34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3-24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