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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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729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02290元,由信达江苏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